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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找款用户服务协议


此次修订于2023520日起进行公示通知,若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网站管理员提出,若您无意见本管理规则将于2023527日正式生效。

 

 

第一章 概述

1. 为促进和谐、便捷、分享、责任的网销文明,保障易找款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易找款正常经营秩序,将根据《经营者入驻须知》、《易找款服务协议》、《其他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2. 易找款规则,是对易找款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3.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易找款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易找款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4.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易找款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提前7天在网站上予以公告,并征求用户意见。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购途的相关服务或产品。购途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用户在易找款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易找款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二章 定义

1. 易找款,指“易找款”微信小程序;

2.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易找款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3. 会员,指与易找款签订《易找款服务协议》和/或《其他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名。 

4. 卖家,指在易找款上寻找货源商品并下载发布到对应店铺销售的会员用户。 

5. 厂家,指在易找款上发布商品的会员,也都称为“市场商家”。 

6. 其他服务,在易找款上发布其他相关服务信息且能提供服务的会员用户(暂未开设)。 

7. 发布新产品,指厂家在易找款上发布新品使用的功能。 

8. 屏蔽,指当会员(厂家、卖家和代发服务商)违规操作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9. 下架,指厂家将发布后的商品转移至后台且前台不显示。 

10. 易找款运营主体,指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易找款。

 

第三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为了提升卖家的代销体验,维护易找款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易找款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1. 警告,是指易找款运营主体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厂家/代发服务商/卖家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2. 商品暂时屏蔽,是指将厂家会员发布在线的商品暂时转移至后台不显示;

3. 商品永久屏蔽,是指将厂家会员发布在线的商品永久转移至后台不显示;

4. 店铺暂时屏蔽,是指将厂家会员注册并通过认证在线的店铺暂时屏蔽认证;

5. 店铺永久屏蔽,是指将厂家会员注册并通过认证在线的店铺永久屏蔽认证;

6. 扣除诚信保证金,指在代发服务商会员违反相关规定时,易找款平台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缴纳到平台的保证金;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1. 易找款根据厂家的投诉率、店铺评分及数据发布和人气等,对低于易找款指定标准的厂家将采取限制参加易找款官方营销活动,且根据本条前述因素给予在易找款网优先排名或不显示等奖惩。特殊货源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等方式,易找款运营主体发现厂家销售的产品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 易找款对于厂家会员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并将该类处理措施信息进行公示。

 

第四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为保障卖家、厂家、代发商或易找款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易找款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平台内经营者的措施在易找款平台公示: 

1. 屏蔽,指在特定页面或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相关信息进行屏蔽不显示。

2.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易找款厂家会员发布新商品。

3. 限制功能使用,指禁止易找款会员正常使用在管理中心、用户中心、代发系统的部分功能。

4. 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易找款会员登录易找款网页。

5. 关闭店铺,指删除易找款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认证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注册新店铺。

6. 公示警告,指在易找款指定页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7. 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易找款。

 

第二节 违规处理

1.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1.1.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1.2.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易找款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3.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1.4.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1.5. 会员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1.5.1. 发布违禁信息的,易找款对会员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人气等进行删除;

1.5.2. 盗图的,易找款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屏蔽;

1.5.3. 发布虚假信息的,易找款对会员所发布的虚假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1.5.4. 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易找款对会员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1.5.5. 盗用他人账户的,易找款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1.5.6. 泄露他人信息的,易找款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1.5.7. 骗取他人财物的,易找款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1.5.8. 滥发信息的,易找款删除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对出售同样商品的两家以上店铺中人气和积分较低的进行关闭;

1.5.9. 信息有变不及时更改的,如商品缺码缺色,下架停产,厂家关门等情况不在网站公告通知卖家知晓的,接到投诉并核实后,屏蔽产品,多次相同情况出现并引来投诉的,将作屏蔽店铺惩罚;

1.5.10. 描述不符的,厂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易找款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厂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易找款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1.5.11. 不当注册的,易找款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店铺予以关闭;

1.5.12.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真实信息的,厂家公开或更新其拿货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1.5.13.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易找款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1.5.14. 假冒材质成份的,易找款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进行删除。

2. 在被处理进程中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申请通过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3. 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易找款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4. 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十五天内(易找款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联系客服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1.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 

2.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易找款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3. 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4.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5.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易找款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6.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6.1. 向易找款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6.2. 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1.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易找款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卖家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1. 发布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

1.2. 在商品列表、商品详情页面或者店铺发布以下信息: 

1.2.1. 发布心情故事、外网购物链接链接等非实际货源信息,在易找款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在易找款网商品标题中包含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等信息,利用QQ或者旺旺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易找款卖家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推广消息;

1.2.2. 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等;

2. 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 

2.1. 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易找款打听板块发布推广信息的;

2.2. 店铺中同时发布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2.3. 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2.4. 刻意规避易找款相应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

2.5. 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

3. 在商品类页面、功能板块区或易找款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 

3.1. 商品信息中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即使用网图等非自主实拍图片);

3.2. 商家编码、图片、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3. 商品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4. 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易找款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易找款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易找款运营秩序的行为。 

6.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6.1. 厂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6.2. 厂家发布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6.3. 厂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厂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6.4. 若有权利人向易找款发出通知,投诉平台内相关用户经营行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向易找款递交初步证据的,易找款将采取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将上述通知转发至被投诉相关用户。若该平台用户认为该投诉失实的,该用户可向易找款申诉并递交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易找款将转送相关用户声明至投诉人处,声明送达投诉人处届满15日,易找款未收到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的通知的,易找款将根据情况及时终止对该用户采取的措施。

7. 易找款依据服务协议或者《经营者入驻须知》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本规则规定的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购途网会将该类措施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平台内进行公示。